《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促进东中西、南北方协调发展。“南北方协调发展”首次被写入“十五五”规划建议,不仅是应对近年来南北经济分化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

过去,我们更多关注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内陆的差距,但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的深入推进,东中西部差距呈现持续缩小的良好态势。然而,近年来南北方经济分化速度有所加快:一是经济总量占比“南升北降”。10个经济大省中南方省份占据8席,2024年全国有27座“万亿GDP”城市,其中南方城市有19座。二是动能转换“南快北慢”。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群等创新高地,已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态势。与此同时,一些北方省份新旧动能转换面临较大压力,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三是人口流动“南增北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东北三省总人口比2010年减少了1101万人,进一步加剧了南北发展不平衡。
南北方经济发展态势的差异,既是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开放程度、体制机制等多重因素叠加共振的结果,也反映出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十五五”规划建议将“南北方协调发展”提升到与“东中西协调发展”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体现了国家对区域发展格局变化的精准把握和政策创新。促进南北方协调发展,不仅有利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广度和深度,也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
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往往被认为是影响南北方经济的关键因素。对部分北方地区来说,营商环境仍是需要持续攻坚的短板。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扩大开放是北方地区重塑区位优势的重要路径,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全面提升北方地区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经济发展必然会存在不平衡。促进南北方协调发展,不是追求速度均衡,更不是“削峰填谷”,而是遵循经济规律,立足各自比较优势,通过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开放,激发北方地区内生动力,在“南北呼应、优势互补”中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工委会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5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