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黎明之前有一段时间,天空特别黑暗的。腐败分子在即将被抓出来之前,是极其猖狂的,他们相当一部分人会利用手中仍然掌握的权力来祸害直接或者间接举报控告他的人。腐败分子为了自保,为了自己不被揪出来,往往什么事都能够干得出来:
他们会找替罪羊;
他们会疯狂报复举报人;
他们会挺而走险;
他们会出卖自己祖国、灵魂和亲属朋友;
他们会把自己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当然,他们也可能自杀。
腐败分子的具体做法主要有:
不惜违法限制举报人的人身自由;
制造借口拘留举报人;
伪造罪名把举报人投进监狱;
制造车祸;
……等等。
因此,举报人和维权人,怎样更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腐败分子的打击报复,就成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如下几点值得举报人注意:
第一,在言论上,不给腐败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不论是在当面说话,还是在网上发表文章,还是在微信等社交工具发表言论,都要从严要求自己。
第二,在行为上,不给腐败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法律禁止的行为,坚决不为;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尽量少为;法律提倡的行为,大胆去为;对于可能被腐败分子陷害的事情,一定要注意留下证据。
第三,在行动上,不给腐败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居住之处,门窗要关闭严密;有陌生人晚上叫门,轻易不要开门,即使是警察前来,在没有弄清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之前,坚决不要开门;即使确认了是真警察,没有充分理由,也可以拒绝传讯,必须去的话,也要先把警察的警官证和号牌拍下来,发给你的亲友,并告诉你的亲友有关情况;不要去偏僻的地方,不要在危险和可能危险的地方行走;晚上非特别必要不要出门。
第四,发表公开声明,把自己可能遇到的危险公布出去。
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并留下亲笔签名的底稿,如果知道那个人可能加害于你,把他的名字写道底稿里,一式多份,分别交给亲友、媒体人和律师。
第五,向公安机关申请保护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的法定职责,你可以将有关事实和理由写清楚,给当地公安机关,必要时公开发布。
第六,随时掌握你的被举报人的动向。
如果有可能,在被举报人身边有你的耳目最好。
第七,尽量不要让腐败分子知道你下一步的行动。
举报腐败分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场处处充满硝烟的战场,绝对马虎不得。
每一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