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改革·为民底色 | “瘫痪”企业如何半年内“腾笼换鸟” 广西贺州中院“谋快巧惠”执行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编者按

岁末年初,人们往往对法院执行工作尤为关注。能否通过执行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考验司法智慧和法院的为民情怀,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刚刚过去的一年,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执行改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效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从1月11日起,《法治日报》法治经纬版开设“执行改革·为民底色”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展现人民法院深化执行改革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 执行案件不能简单地将查封的足值财产一拍了之,执行工作要把背后的隐患尽可能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好,这就需要法官有预见性,通盘考虑

● 案件涉及的债权人多,只要有一个不同意,案件就没有办法推进。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的债权人担心贺州中院优先处理本地案件,在看到整个执行过程的规范后,态度发生了转变

● 善意文明、规范高效是办理案件贯穿始终的理念。近年来,贺州法院持续以高度负责工作态度、高效高质的工作作风,维护贺州社会经济和谐稳定


1月6日,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马江镇的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一片繁忙景象。工作人员热火朝天地将PCB板运至码头,向全国各地发货。今年,他们计划产值3亿元。

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走进贺州市临港(马江)产业园4个千吨级泊位码头看到的一幕。

谁能想到,就在半年以前,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所在地还破败不堪:此前的公司因管理不善,停产后厂房、机器、林木等闲置荒废,拖欠债务数亿元。

“资产得以盘活,最感谢的就是法院。”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戴大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瘫痪”企业如何在短短半年之内“腾笼换鸟”?法院在这中间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记者深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了解背后的执行故事。

“谋”执行促案结事了
“快”字诀促危机化解

  

在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接管之前,该厂区属于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

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曾是贺州知名龙头企业,2010年建厂,面积近300亩,设备从德国进口,技术在全国领先,为当地提供300多个就业岗位。近年来,因公司管理不善,自2018年开始停产,厂房、林木等优质资产被迫闲置。

最令当地党委政府头痛的是,在经营期间,公司欠下了包括140多名职工工资600万元、社会保险金1000多万元在内的各类债务,职工多次上访维权。

由于公司负责人及高管已经撤离,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不明,对于是否有必要直接处置该公司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资产尚难以判断。

“公司规模大,价值过亿,当时我们辖区有涉及该公司的20多个案件,但标的没那么大,还不适宜处置大宗财务。”昭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晓晖说,此外,该公司在各地相继有案件缠身,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外多家法院,如果不整体联动处置,就难以体现价值,不利于各方权益的维护。

2020年初,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至贺州中院,引起法院的高度重视。原告是贺州当地的一家银行,被告正是早已债务缠身企业停产的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连本带息6800万元,以房产土地作为抵押。

2021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时,贺州中院意识到,处置该公司主要资产的时机已成熟,背后的一系列纠纷必须一揽子解决,立足大局“谋”执行,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一次到实地走访,执行法官和干警心里便沉下一块巨石:工业厂房废弃,大型先进设备被闲置,2万多吨木头撂荒成朽木……

“这么大的企业,资源闲置是巨大的浪费。如果这些设备能够快速投产,不仅能为地方经济作贡献,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将迎刃而解。”贺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琴感慨。

“快”成为大家的共识。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时间赛跑,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执行案件,化解危机。但近300亩的厂区,情况极其复杂,有些厂房属于违建,上千件设备闲置几年后性能不明朗,专业性强,现场又停电,还有大量原材料要处置,考验执行的智慧。

经验丰富的法官们作出研判和预案,对每一个环节认真研究,确保顺利推进。

评估阶段,法院组织测绘、评估公司及技术专家现场办公,针对评估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当场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后予以解决。在执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法院仅用了一个星期就完成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工业用地、厂房、100多个设备及其他附属物清点工作,随后又通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

2021年5月8日,评估报告出炉,财产评估价为1.22亿余元。执行团队规范高效地完成了送达、答疑和异议审查等工作。5月23日,进入网拍,执行各环节无缝对接。

为了实现拍卖财产价值最大化,让债权人尽可能多地得到清偿,执行团队充分保障了每一位前来看样的竞买人的知情权,让他们全面了解拍卖财产的情况。同时,还对当前贺州良好发展态势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进行介绍,鼓励他们放心到贺州投资,为拍卖过程的充分竞争打下良好基础。

2021年6月23日至24日,贺州中院依法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财产,经3家竞买人83次出价后,由贺州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58亿余元竞得,成交价相较起拍价溢价超出50%。

“巧”解案款分配难题
“惠”执助力复工复产

  

厂房高溢价拍卖为妥善化解公司债务打下良好基础,但接下的案款分配环节,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得知厂房被拍卖后,公司债权人纷纷通过执行法院向贺州中院发出协助执行函。贺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赖雳峰分析,分配案款,一要依法,二要合理,该案涉及5家法院、30多个案件、170多个债权人,如何在司法为民、执行为民的框架下设置各方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繁杂。

为确保各类债权能够依法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清偿,避免案件因进入分配方案异议诉讼造成案款滞留,贺州中院善意文明“巧”执行,积极组织各法院及相关债权人进行多次沟通,强化大局意识、系统思维,将涉及自治区内外的30多个执行案件通盘考虑。

2021年7月6日,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大家没能达成统一意见。

“案件涉及的债权人多,只要有一个不同意,案件就没有办法推进。我们一直保持顺畅的沟通,让债权人感受到法院一碗水端平,公平公正公开处理,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贺州中院执行局干警彭翔说,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的债权人担心贺州中院优先处理本地案件,在看到整个执行过程的规范后,态度发生了转变。

经过公开、坦诚的沟通和反复权衡,最终各方债权人于当年9月8日就拍卖款分配问题达成和解意见,一致同意对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共计1650多万元优先支付,普通债权人结合自身实际作出不同程度的让步。债权人领取了应得的执行款,系列执行案件终于得以执行完毕。

尽管案件执行完毕,但执行工作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执行局深知,一件案件执行完毕,不仅仅是一份裁定书,而是真正看到新的企业复工复产,正式走入正轨,让企业得发展、群众得实惠。

2021年9月10日,贺州中院执行团队主动到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走访,延伸服务“惠”执行,实地查看企业复工进度,对公司复工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于当天下午对接当地政府、法院,积极沟通解决该公司在办理各类证件、对被执行人剩余财产清理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公司顺利复工复产。

2021年10月中旬,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投产,12月23日,薄型PCB板试产成功。2022年1月1日,首批产品正式交付,公司宣告正式投产运营。

“昭平是林产工业大县,涉案公司作为林产工业的代表,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县委与中院联动处理,中院通过司法拍卖解决问题,还延伸服务助推企业尽快实现投产,帮助地方解决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难题。”昭平县委书记刘飞国说,案件实现了多重利好,对地方党委政府而言,并不希望企业倒下去翻不了身,而是希望企业能够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能够扩大就业,稳住民生,加强产业。对企业而言,能够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钱,为创造效益打下了最好的基础。

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返聘了原公司80%的工人,今年元旦以来已发出500多万元的货物,今年预计产值3亿元,纳税1500万元。

自2021年3月18日立案受理开始,整个执行过程不到法定期限的6个月,案件取得的良好社会效应在当地传为佳话。

“这么快复工复产,很多人难以相信,但我们做到了!”戴大旺高度评价贺州市的营商环境,“是党委政府周到的服务、公正司法增强了公司的投资信心,拍卖下来后公司加班加点进行检修升级,有党委政府的支持,法院的主动服务,才能这么快复工复产。”

执行机制不断创新
善意文明护航发展

  

“瘫痪”企业“腾笼换鸟”是贺州中院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的案件之一。近年来,贺州法院持续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效高质的工作作风,维护贺州社会经济和谐稳定。

善意文明、规范高效是办理案件贯穿始终的理念。在2021年广西高院评出的8个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来自贺州中院。

在该案中,某自然资源局与某房地产公司因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产生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金额1.35亿元,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未能向自然资源局支付土地出让对价款、相应利息以及违约金,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案件涉案金额大,直接处置查封资产难、效果差,不利于债权的充分实现以及企业的持续发展,贺州中院多次召集昭平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投公司等部门召开执行协调会,就执行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最终确定了准许被执行人利用查封土地融资、在出让金的本金履行完毕后及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投公司回收该公司垫资建设的涵洞工程等内容的执行方案。

不到1个月的时间,房地产公司清偿债务本金1.22亿元。为了不影响房地产公司银行授信,法院动员采取由第三方公司为房地产公司分期履行的剩余1263万元利息、违约金提供执行担保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80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执行案件不能简单地将查封的足值财产一拍了之。”赖雳峰说,执行工作要把背后的隐患尽可能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好,这就需要法官有预见性,通盘考虑,要从帮助当事人的角度去执行,而不能因为对方是被执行人,就不考虑其利益。

近年来,在推动执行机制的改革创新中,贺州法院的“府院联动”机制走在广西前列。针对涉房地产案件,贺州市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成立“贺州市涉房产处遗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同时用力,从根源上妥善处理涉房地产系列纠纷。

针对找人难、找车难的“老大难”问题,贺州法院运用智慧停车平台破解执行车辆查控难题,联合交通警察支队的“车辆网监系统”,共同打击“老赖”车辆。

贺州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克难攻坚,多项业务核心指标排在广西前列,2021年,涉党政机关案全部执结,信访办结率100%。

“执行工作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贺州中院副院长黎传杰说,下一步,贺州中院将围绕乡村振兴与贺州市高水平建成东融示范区两大主战场,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持续寻求破解“执行难”的新方式、新途径,通过执行参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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