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
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这是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首部国家报告。目前,我国营商环境评价已实现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累计已有98个城市参与营商环境评价改革实践。报告显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聚焦减审批减材料,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数量由151项减至131项,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聚焦规则公开透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6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500亿条;聚焦减环节压时限,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营商环境改善不断释放制度红利,给市场主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2019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我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居全球第三十一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在营商环境方面,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核心、不同部门法的相关规定为补充、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门性立法为枝干的制度体系。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各地和各部门的相关改革举措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是我国为优化营商环境颁行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民法典、外商投资法等法律,在各自调整范围内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制度基础。不断完善的法治体系,为改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就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出重要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经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制度供给成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样需要继续改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中国经济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才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以改革推动,以法治护航,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优化法律制度体系内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将法律对营商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落到实处。用改革破除体制机制积弊,用法治方式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就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任重而道远。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将营商环境优化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就能用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作者:李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