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往往跨越行政区划,涉及多层级、多领域的复杂利益关系,当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建设需要创新要素跨域流动,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呼唤上下游协同治理,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重大项目一体推进……打破壁垒、攥指成拳,提升跨地区跨部门协同监督质效,才能为“国之大者”的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曾经,受限于“一亩三分地”的思维惯性,区域合作中出现规划衔接不畅、政策执行温差、要素流动受阻等问题。有的部门在产业转移中搞本位主义、推诿扯皮,有的地方在生态治理上搞保护主义、各管一段。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协同监督的首要任务便是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跨区域协作的关键节点上,主动作为、相向而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健全机制是前提。协同不是简单的力量叠加,而是机制的深度融合。在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协同体系,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监督等载体,实现监督计划共商、行动同步、成果共享,让分散的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
深化监督是关键。如果协同仅停留在协议签署或机制构建上,便无法触及深层次矛盾。确保协同从“纸面”落到“地面”,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真问题、开展真联动,通过嵌入式、穿透式监督,推动解决单个部门、单一地区难以解决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保障各项合作部署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推动治理是目标。协同监督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大项目落地、资金规范使用等重点,通过问题整改推动制度完善,构建“监督、办案、整改、治理”全链条协同闭环,为区域协调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工委会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