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推动产业向优向新发展

“内卷式”竞争是一种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微观上侵蚀企业利润空间、抑制创新活力,中观上破坏产业发展生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宏观上扭曲资源配置、增加经济运行风险。目前,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内卷式”竞争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应当清醒认识到,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仍面临不少难题:价格质量乱象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企业违法成本偏低、维权成本高、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这些问题既涉及经营主体行为规范,也关乎体制机制完善。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抓手,聚焦难点堵点,不断完善治理举措,久久为功,推动产业向新向优发展。

一是加强法治化市场监管。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建立与违法收益挂钩的罚款机制,对涉及安全的产品要重点把关,强化行刑衔接,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重点行业质量标准刚性约束,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整治质量低劣等乱象,以严格监管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二是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高效盘活存量资产,对无法挽救且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推动及时出清,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与再就业工作。强化区域协同,明确各地产业定位,通过统一标准、数据互通与产能调配,促进落后产能淘汰、杜绝重复建设。

三是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拓宽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成果转化激励,优化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对关键核心技术适当延长专利保护期限。

四是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监督问责,纠正招商引资中违法违规的做法,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定期排查并清理各类隐性壁垒与歧视性政策,畅通社会监督与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严整治违规补贴、干预招投标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五是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各类创新资源要素,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弘扬公平竞争理念,鼓励企业通过差异化竞争、品质化提升,开拓增量的蓝海,引导企业从“拼价格”转向“拼价值”,从“拼消耗”转向“拼创新”。


工委会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6年6月29日  

ysh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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