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从1996年开始试点,规模逐步扩大,由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展到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因政府采购发展时间尚短,仍存有不规范之处,诸如“豪华采购”“天价采购”以及质次价高、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既妨碍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也破坏了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的治理与监管,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公布,政府采购法修改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更好地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遏制各种不规范行为,规则的篱笆扎得更密更牢。
只有严格监管才能形成有效震慑。目前正在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4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的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腐败,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强化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作了明确规定,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要继续落实好信息公开的要求,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准确性,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更好地接受全社会监督。
政府采购规模日益扩大,作用也日益提升,规范、健康运行更显重要。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将更有效地促进财政资金花出最大效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