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文件执行情况如何?贵州推进实施后综合评估

近年来,为推进规范化文件执行,贵州印发《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机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年度评估计划,组成联合评估组,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评估、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其制定质量、实施效果等开展分析评估。

评估标准分为是否与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同位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是否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是否具有与改革精神、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是否切合实际、具体可行,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做到于事简便、利于操作;是否达到预期实施效果;其他应当纳入评估标准的情形等6个方面,以增强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

贵州积极推进规范化文件执行后评估工作。2023年选取4个市级纪委监委、19个县级纪委监委,2024年选取5个市级纪委监委、10个县级纪委监委以及3个派驻机构,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执行后评估,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部分规定不够细化、更新不及时、文书不配套等问题,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提出工作建议15条,推动文件“立改废释”3个。今年评估发展问题43个,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

开展规范化文件执行后评估,既有助于压实执行责任、纠正执行偏差,推动相关规定落地见效,也为下一步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供参考。贵州将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并强调注重评估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强文件制定实施的有效性,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水平。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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