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权益被侵害后,为何维权艰难?——维权成功必须从反腐败开始

当事人的权益被侵害后,为何维权艰难?

——维权成功必须从反腐败开始

笔者从事维权工作多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旦被侵害,大多数维权艰难,而且,拖得越久越难以得到解决。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主要是如下几个原因:

第一,当事人应当得到的资财被侵权者和有关人员瓜分。

特别是在农村,一些村民应得的安置补偿款,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和村干部瓜分,为了少给和不给村民,他们早已经编造好了貌似合法合理的借口。

第二,征地拆迁单位和实施部门根本没有足额准备安置补偿款。

很多地方,征地的单位和实施部门从他们的内心深处,根本不会合法足额给当事人补偿,根本不会依法给按照实际情况评估。很多地方失地农民的社保安置不予兑现。

第三,地方政府资金紧张,应该给当事人的被层层克扣。

很多县区一级政府,财政资金紧张,经常寅吃卯粮,经常借债度日,甚至公职人员的工资都经常拖欠,法律法规规定给当事人的待遇和补贴,安置和补偿,福利和扶贫资金,修路资金,等等,经常被挪用,经常被人为压低。一些地方,城管人员,拆迁办人员,运管人员,……等等,甚至交警,本来财政负担的开支,却让他们创收,却让他们自收自支,他们不设法克扣百姓的资财才怪。这在东北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

第四,害怕其他当事人都起来主张权利。

因为地方政府造成的侵害当事人利益的事情太多,给其中一个人解决了,他们害怕其他更多的当事人会起来主张权利。

第五,一部分负责信访人员给问题的解决设置障碍。

信访办及其各部门和单位一些负责信访的人员,特别是常住北京的接访和截访人员,他们每天不但有着不菲的补贴,还可以借口给上访人员差旅费,误工费,好处费,旅游费等,自己从中截留一笔。一些当事人不上访了,甚至有的负责信访的人员还动员当事人上访。他们当然不会让更多人解决信访问题。

第六,新官不理旧账。

新官之所以不理旧账,是因为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和侵权者是上一任或者上几任官员造成的,例如,四川眉山徐良一家的案子,尽管都知道错了,就是不给主动纠正。尽管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新官要理旧账。

第七,猪的特点在地方政府官员身上发生作用的结果。

猪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你让它向东,它就向西,如果你䒵着猪尾巴往里走,猪肯定往外挣扎。一些人也是这样,你告得越狠,越激烈,他们反而像猪一样,故意不给你解决。这也像有的老婆劝告丈夫别再喝了,他偏偏多喝一杯一样。

地方官员一旦患上猪的特点,是当事人和地方官员的不幸,当事人的不幸在于公正会姗姗来迟,地方官员的不幸在于会加大他被查处的概率,加速他被查处的进度。

还有其他,这里不一一论述。

如上六种情况,都是官员腐败造成的,因此,维权成功必须从反腐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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