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区域性水果市场也容不得“霸王条款”

近日,一则名为《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引发公众强烈质疑。嘉兴水果市场是长三角地区规模最大的专业果品批发市场,旗下的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则为华东最大热带水果集散地。刚开业的安徽滁州水果市场,令嘉兴海广兴市场“如临大敌”,而其中的限制措施,不仅损害商户合法权益,也是在挑战公平竞争秩序与法律权威。

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明确,经营者不得滥用自身优势地位,要求交易相对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扰乱公平竞争秩序。近年来,有关部门针对多家互联网平台实施“二选一”的行为进行了依法惩处,释放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强烈信号。在此背景下,嘉兴海广兴市场仍然作出此类行为,是对法律规则的公然违背。

令人关注的是,嘉兴海广兴市场甚至试图将管辖范围扩大至商户亲属。商户的亲属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经营自由受法律保护,他们与海广兴市场并无任何契约关系。限制跨区域经营、株连亲属、随意罚没商户资金,不仅侵犯商户自主经营权与财产权,更会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一个区域性水果市场竟把市场当作“私人领地”,把商户视为“附属品”,其做法令人震惊。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打通卡点堵点,破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潜能。嘉兴海广兴市场“二选一”的做法,恰恰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必须坚决清除的“堵点”与“壁垒”。任何市场主体,无论规模多大、实力多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营,行业地位不能异化为垄断工具,企业规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目前,嘉兴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约谈并督促整改,涉事市场也撤回通知并致歉。监管部门的及时出手值得肯定,但此次事件的警示意义不容忽视。一个健康的市场生态,唯有让公平竞争成为市场主旋律,让法治精神贯穿经营全过程,才能让商户安心经营、让要素顺畅流动、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工委会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6年5月28  

ysh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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