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间通过合并、股权控制、合同控制等方式形成控制关系的事前审查制度,旨在预防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等5个省(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3年前上述5个省市作为试点,审查范围辐射全国重点经济区域,探索更高效的监管路径。

3年来,共委托地方审查案件1288件,占同期总局收到申报数量的54%,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今年以来,平均受理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4.7天、17.9天,整体审查时间仅为32.6天,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处于前列。试点地区的高效能带动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的整体效能提升,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支持企业依法合规投资并购。
审查效能提升同样离不开智慧监管模式的创新突破。已建成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全链条业务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在便利企业申报、提高审查效率、有力有效服务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更好服务企业合规发展,系统上线经营者集中无条件批准案件列表、简易案件公示表查询功能,可供企业查询的信息覆盖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无条件批准案件公示列表信息6000余条、业务系统上线以来简易案件公示信息1800余条。
3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10起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对15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提出竞争关注,有力维护了半导体、港口航运、农业、航空、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对38起违法实施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37起附条件案件审查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严格监督。
在完善监管规定,统一审查尺度方面,修订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显著降低企业并购交易成本,部分中小并购不再需要申报,这个比例大概在15%至20%。目前,还在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等规则。市场监管总局将不断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
工委会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