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证监会对操纵市场“出重拳”。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12月9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对操纵市场行为共下发2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含3份上市公司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责任主体61人(家)次,合计罚没金额超23.52亿元。其中,有9份罚单罚没金额均超过1亿元。在市场禁入处罚中,还出现了身份类禁入、交易类禁入并用的罚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近年来,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和完善,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有助于提高违法成本。监管部门紧盯内外勾结型操纵市场,加大查处力度,随着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了监管机构打击市场操纵的能力。此外,社会公众及投资者对于自身权益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也推动了对操纵市场行为的举报和揭露。
操纵市场罚单数量、力度显著增加,这是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技术提升、法律法规完善和投资者保护意识增强的结果。今年以来,从操纵品种来看,涉及A股股票(24份)、新三板股票(1份)、期货合约(2份)、LOF基金(1份)。年内处罚金额最高的是针对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刘某涛、娄某控制6个证券账户,影响新三板公司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证监会予以“没一罚三”,合计罚没3.35亿元。
从处罚力度来看,除了罚款,在上述新三板股票操纵案中,证监会分别对两人采取身份类禁入和交易类禁入两种市场禁入措施。除了对刘某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娄某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外,证监会还对刘某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即“交易类禁入”),对娄某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监管部门将两类禁入措施互相配合使用,形成有效威慑。
近年来,监管部门强化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立体化追责,提高违法成本,提升监管威慑力,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法治化水平,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