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

近年来,我国网络拍卖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各类网络拍卖活动的年成交规模已超万亿元,成为非标资产交易的重要方式,在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完善现代流通体系等方面作用明显。但由于相关法规制定时间较早,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网络拍卖中出现的问题日渐突出。为完善网络拍卖监管制度,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秩序,促进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文物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强国、文化强国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对网络拍卖的规范监管和创新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拍卖市场秩序和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是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首次明确坚持线上线下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要求从事经营性网络拍卖应当遵守现行拍卖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信息的核验、登记义务,并明确对违规拍卖信息的依法处置、报告责任等;提出鼓励网络拍卖创新发展的具体意见,其出台有利于促进网络拍卖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是《指导意见》的突出特点。《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网络拍卖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要履行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资质核验等主体责任。同时,还提出鼓励网络拍卖市场创新发展,推动建立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监管政策统筹协调等具体意见。

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在网络拍卖活动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推动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内部治理,对保护网络拍卖当事人和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拍卖市场环境意义重大。《指导意见》依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关于平台责任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压实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责任作出一系列规定。

《指导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督促指导网络拍卖平台及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共同营造有利于网络拍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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