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部署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当前我国经济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等突出矛盾,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拓展内需空间,激发市场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向好态势。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治,市场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市场规模效应日益显现。同时,仍面临要素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屡禁不止等问题,亟待通过深化改革,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涉及方方面面,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把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在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第一,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健全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推动各地招商引资从比拼优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创“改革高地”转变,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要规范招投标市场,及时废止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实施项目全流程公开,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第二,强化统一的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执法,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增强监管穿透力。加快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强化标准实施应用,防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的行为。
第三,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推动区域或行业技术交易机构互联互通,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把政府定价严格限定在自然垄断经营、重要公用事业等必要范围内,防止形成不当干预。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增强价格弹性,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第四,完善流通体制。推进“一单制”等适应多式联运一体化运作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打通“公转铁”、内河航运、多式联运、国际物流等堵点卡点,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下降。
第五,加快培育内需体系。完善促进投资体制机制,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性资金,充分释放放大效应;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破除民间投资各类准入壁垒,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