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力度,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破解金融机构中小微金融服务“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问题,以信用赋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已经形成“一个中心、多个来源”的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其中,一个中心指的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多个来源指的是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地信用信息平台、市场化征信机构等。但多平台和机构之间形成了新的“信息孤岛”,加大了整合共享难度,而且不同平台之间数据源分散,金融机构“多头对接”成本高且效率低。因此,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关键在于让信用信息流动起来,为中小微企业增信。
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打破信息壁垒尤为重要,需要进一步完善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破除各地各平台之间的“信息孤岛”。《实施方案》提出,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这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缺信用、缺信息”难题的关键一招。
在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过程中,《实施方案》提出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开放与安全的关系,实现信用信息高效整合、有序流通和安全共享。一方面,在做大数据基数的同时,还应努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数据连续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在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的同时,还应着重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在数据共享、使用、传输、存储各个环节均应强化安全意识,防范数据泄露风险,这是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以高质量数据供给支撑高水平融资信用服务,更好发挥数据增信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对于畅通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