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招标采购乱象 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采购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就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全国政府采购整体采购规模已连续9年保持在3万亿元以上,凸显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分量。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政府采购制度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突出体现在采购招标中的一些乱象上。

乱象之一: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例如,内蒙古自治区某企业在2024年一年之内中标工程项目多达700多个,投标企业缴纳管理费后便以该企业的名义参加工程投标,这一现象在工程建设领域十分普遍。不仅如此,投标人之间还相互串通结成“串标”同盟,多个投标商进行所谓“陪标”并从中获利。

乱象之二:地方保护、壁垒丛生。采购方设置差别歧视条款,比如,提出特定资质、业绩要求或技术参数,差别对待潜在投标人。近年来,中央纪委通报的多起医疗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案例,涉及量身定制招标条件的“萝卜招标”。随着电子招投标技术的普及运用,腐败的相关手段也在“升级”,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智能腐败苗头。

乱象之三:评标不公、监管薄弱。评标标准含糊其辞、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同时缺乏必要的履约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显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有2000余起招投标违法案件被公开曝光,3.8万余名违法专家被清理出全国评标专家库。

乱象之四:流程繁琐、效率低下。一些部门采购管理不到位,存在采购预算较为随意、采购方式不合规等现象。中部某省对15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审计发现,多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未编制预算行为,一些单位履约不到位、审批流程繁琐,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成本居高不下。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招标领域的现状,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从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对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作出系统性部署。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政府采购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顺应市场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合理配置采购资源和力量,实现政府需求、资金配置、企业供给三者之间的有效结合、良性互动。

世界银行2023年公布的全球商业和投资环境评估操作手册中,首次将政府采购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这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工委会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5年12月12日  

ysh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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