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 遏制滥用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为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常态化冤错案件纠正机制,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严格规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加强对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尽可能减轻追赃追缴财产等司法活动给民营企业和其他相关案外人的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指导意见》提出10条司法举措,强调依法保障市场准入的统一,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指导意见》要求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强调有效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降低融资成本。依法确认民营企业为吸引人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股权激励、年薪制等条款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与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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