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靠部门推动”转向“靠制度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要突破本地意识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连续3年发布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集中呈现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7起在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正反两组案例的发布,均指向营商环境优化这个关键词,体现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各类政策的边界已基本清晰,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明面上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违规招商引资、违规招标投标等行为已大幅减少。另一方面,不顾大局、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依然存在,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仍需要进一步清除。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解,均停留在“放宽准入”“简化审批”的表层,以为少设几个门槛、多减几份材料。但实践证明,仅仅在审批环节做“减法”远远不够。政策从顶层设计到真正落地实施,中间要经过多层级传导、多部门衔接,任何一个环节的衔接不畅,都可能形成看不见的“中梗阻”。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正反两组案例标注出的改革“路标”,既为各地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也划出了不能触碰的制度红线。如果每个地方都能突破“本地意识”的思维局限,把自身发展融入全国大市场的格局中,真正让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就一定能加快构建起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不能只靠个案查处来“治标”,更需要用制度创新去“治本”。当务之急,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机制,把所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全部纳入审查范围,推行重大政策出台前的第三方评估,从源头防止出台新的市场分割政策。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让企业在全国任何地方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本上要从“靠部门推动”转向“靠制度保障”,要把营商环境的评价权更多交给经营主体,用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来检验改革成效。


工委会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6年9月28日  

ysh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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