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今年一季度,北京数字经济实现增加值4265.7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2556.5亿元,增长9.1%,成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来鼓励技术创新和业态模式创新,并有效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自觉形成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在不断出现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之间互动关系的不确定性较强,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使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持续显现。营商环境直接决定着数字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水平和空间。
数字经济发展是融合嵌入到三次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活动、各类企业经营之中的,其相应的营商环境也是多元化的。数字营商环境可以概括为线上营商环境、线上线下互动环境以及整体营商环境。优化数字营商环境,需推动线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线上线下市场公平竞争以及推进整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推动线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随着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线上市场及线上营商环境逐渐形成。数字平台成为重要的营商环境参与主体,许多企业不仅要进入市场,而且要进入平台,而能不能进入平台,则由平台来决定。数字平台基于强大优势,在发展中制定了很多不同于线下市场的规则,使得线上市场的分工更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新职业不断涌现和壮大。数字平台准入权和平台上的经营规则,对线上营商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在此背景下,仅仅关注传统的营商环境已经不能充分契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必须高度重视线上营商环境的优化,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线上线下互动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线上经济活动在形成独特市场的同时,也对线下企业的营商环境产生影响,传统企业面临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新竞争手段的挑战。例如,电子商务与实体商场、网约车与出租车之间的市场竞争等。这些都在不断改变线上线下的企业分布、行业分布以及市场竞争结构。数字平台一旦在某个方面建立起垄断地位,就会迅速扩展到其他领域,利用技术和数据优势,发挥网络效应和规模效应,直接影响到线下市场的营商环境。对此,需统筹优化线上线下市场竞争生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型平台兼容性,有效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为创新发展创造基础条件。
着力优化整体营商环境,提高各行业运行效率。线上经济活动以及线上营商环境,不仅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对线下市场产生影响,其本身也已成为整体营商环境的一部分。数字经济与工业、农业、服务业不断融合、相互渗透,线上市场和线下市场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已经出现数字平台设立实体店、实体店在线上开设商铺的双向融合局面;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的融合持续加深,按需定制等个性化生产模式快速发展;部分大型电商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已贯通供需两侧、产业链上下游,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因此,无论是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角度看,还是从产业链配套、联动和协调发展角度看,数字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整体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的重大作用,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经济发展动能,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线上线下营商环境面临重构,新的营商环境又对市场竞争格局和全社会资源配置方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因此,需加强规范,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要完善线上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优化线上营商环境和线上市场体系建设,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规范性引导。特别是要完善数字平台垄断的认定标准,建立符合平台发展特点的评估指标体系,发挥数字平台的自治作用、自主监管的主动性。
其次要利用数字经济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将数字经济监管纳入“放管服”改革框架,从事前准入便利化转向事后监管规范化。加强事后监管提高数字经济合规性要求,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的重要途径。
第三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数据确权、流通、交易、要素分配、安全等方面作出更细致的制度规范,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平衡好产业发展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发挥好数据作为现代产业主要生产要素的作用。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