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西省围绕强化法治保障、提升服务效能,推出落地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山西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相继颁布实施了《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山西省相对集中许可权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在维护市场经济良好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山西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向开发区赋权,调整权责清单,优化市场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更好地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营商环境普法宣传,将《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全省法治宣传重点内容,增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从源头上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新官不理旧账”。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在“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试点、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五个方面发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