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贯彻落实陕西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了二十九个方面89大项117小项工作要点。
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
《方案》明确,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年底前,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全城通办、就近可办、全程网办。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员工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纳入企业开办全流程管理,实现全流程“一表填报”、一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
不断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和业务范围,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
加快制定西安市推动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8月底前完成“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清单编制,10月底前在药品、餐饮、超市(便利店)、烘焙店、书店、旅馆、幼托、健身等不少于8个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涉及的场所、设备、人员、资金、管理制度等审批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
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对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允许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推动“一证多址”“一照多址”在全省、跨省范围互通互认。
支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推出“套餐式”注销事项清单,实现营业执照与有关许可证同步注销,简化企业迁移办理程序、压减办理材料,畅通企业迁移渠道。
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商事登记机关可对其作出除名决定。除名后,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被除名期间市场主体存续,并可对除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交地即交证”助推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
持续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等事项,以及不必要的专家审查、会议审查、现场踏勘等环节。
加快出台西安市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政策文件,全面推行“标准地”土地供给模式,年底前全市有条件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40%按照“标准地”供应。加快推行“交地即交证”,进一步拓展“交地即交证”范围,助推更多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
深入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推动全市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在交房时同步交付《不动产权证书》。
重点查处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在联合验收通过后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职业诚信体系,将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对失信惩戒对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资金扶持等方面采取行政性联合惩戒措施。
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
进一步压缩停电时间和次数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中的应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账户服务中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年底前实现20%以上的企业申办银行开户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
持续压减办电时间,年内将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2个工作日以内,高压10千伏普通用户单电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多电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进一步压缩停电时间和次数,主城区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户、年平均停电次数小于1次/户,其他区域年均停电时间较2021年压缩8%以上。
全面推行“市政通”集成改革,推进水电气热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实现“多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市政通”改革事项全程线上办理,有效减少水电气热企业办事成本和负担。
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网上(掌上)办理”
以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为突破口,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网上(掌上)办理”。
推动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核验,公安部门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等对外服务系统,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公安部-人口库-人像比对服务接口”进行人口信息核验,并提供户籍人口基本信息。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收养登记等信息。司法部门提供委托、继承、亲属关系等涉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服务。上述信息需通过西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治理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大“秦信融”“银税互动”“政银企——融资直通车”等平台推广应用,2022年企业银税贷款较上一年度实现翻倍。
持续开展“上市企业登门行”活动,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年内境内外上市挂牌企业数量达到120家以上,储备拟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80家。
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
加快打造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年底前新增“+西欧”集结线路2条,陆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0万标箱;新开通全货运航线3条,全年航空货运量达到40万吨。
出台破产案件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公司清算与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等相关文件,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完善破产简易审理规则,细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建立破产审理“快车道”,通过压缩弹性周期、简化审理程序、规定审理期限等方式,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
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破产案件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由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破产管理人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时无须再办理解封手续。债务人在不动产或动产等实物资产被相关单位查封后,查封单位未依法解封的,允许破产管理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处置后依据破产受理法院出具的文件办理解封和资产过户、移交手续,资产处置所得价款经与查封单位协调一致后,统一分配处置,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拓展税收补贴服务等“免申即享”政策范围
以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为目标,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排头兵、样板区和动力源。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700家。
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支持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中试基地、应用场景等,实现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示范基地联动,推动10个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招聘“高精尖特”专业人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实施。支持各高等院校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引进聘用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将其纳入工程序列职称评审范围,并根据绩效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形成激励机制。
对全市惠企政策进行分类梳理,拓展税收、补贴、服务等方面“免申即享”政策范围,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