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既定方案,出发!”7月19日清晨5点50分,随着一声令下,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40余名干警聚焦拖欠企业债务等重点案件,分批分组奔赴执行现场开展行动。仅用10个小时,执行到位金额已达2119万余元。
这样的执行号角声,正在江淮大地此起彼伏地吹响。
自5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动员部署“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以来,各级法院集中攻坚力量,突破一批重点案件,迅速掀起了行动热潮。
广大执行干警顶着酷暑,奔赴执行一线,为群众送去别样的夏日“清凉”。
三级联动院长挂帅
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数量继续呈现增长态势,共受理执行案件(不含执行恢复、财产保全案件)233549件,其中新收执行案件217608件,同比上升4.01%。
面对执行案件数量高位运行、持续增长态势,在安徽省高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省法院聚焦提升执行质效,于6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
安徽省高院院领导按照分工,全部下沉到包保法院一线,与执行干警一起经历夏季行动攻坚热潮,支持帮助中基层法院解决实际困难。执行局迅速制定夏季行动路线图,确定目标任务和措施,挂图作战,之后又根据夏季行动迅猛推进形势,两次下发通知,就行动中需要把握和注意的事项进行强调、推进和部署。各市法院均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包保督导机制,明确任务,夯实责任。
全省125家中基层法院迅速行动起来,不断传来执行战报——
6月1日至30日,全省共执结案件30995件,执结金额98.22亿元;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46场,拘传3953人,拘留188人,罚款144.53万元,纳入失信名单31492人次,限制高消费2614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3人。
在一场场“高温行动”中,各院“一把手”既坐镇指挥,更挂帅出征——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德文组织开展专项腾房行动,腾退房屋面积1.5万平方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仁宝指挥破拆清理涉案6万余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施光远率执行干警对拍卖成交标的物进行集中清场……
全省125家中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全部一线指挥夏季行动开展,截至6月30日,共挂帅参加集中执行行动193人次,其他院领导共参加集中行动381人次,有力发挥了带头和榜样示范作用。
紧盯重点精准发力
6月24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淮南市鸿音拓电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从受理到审结,仅用时36天。
之所以能做到快审快结,是因为谢家集区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依法审理、程序公开原则上,简化或合并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压缩了审理时限。又因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远在外地,该院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既能满足当事人现场参会表达诉求,也方便路途远、现场参会难的当事人参加会议,加快了审理进程。
管理人审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后发现,鸿音拓公司并无财产可供分配,财产亦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院裁定宣告鸿音拓公司破产,并终结鸿音拓公司破产程序。
“执转破”案件是此次夏季行动紧盯的重点之一。
行动中,全省法院聚焦拖欠企业债务案件、涉民生案件等6类重点案件和“执转破”案件,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专门台账,综合运用成立专班、公开悬赏、协调联动等方式,精准发力,全力攻坚——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重点案件工作专班,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梳理出100名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名单请市公安局协助查找;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执行和破产程序中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法院在执行和破产中处置土地使用权时,需向市自规局备案,市政府有优先购买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了良好效果。
6月1日至30日,全省法院共执结拖欠企业债务案件912件,执结标的额30.2436亿元;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129件,执行标的额2.6219亿元;执结涉民生案件4638件,执结标的额1.5944亿元;执结有财产长期未实结案件549件,执结标的额6.3233亿元;移送“执转破”案件95件,裁定受理破产52件,化解执行案件782件,有力推动“僵尸企业”依法依规退出市场。
修复信用妥执善执
“厂房是我们公司最后的依托和希望,一旦拍卖,我们就彻底完了。”在与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交流过程中,被执行人某工贸公司的负责人差点哭出声。
原来,该工贸公司与一家机电设备公司发生转让合同纠纷,工贸公司受疫情影响,短时间内无力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淮上区法院依法查封了其名下厂房土地。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期待目光,一边是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案件承办人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多次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分批履行的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工贸公司当场履约还款。
如何在法律框架下为曾经的失信企业发展提供“一线生机”?全省法院坚持妥执善执,对被执行企业因疫情影响暂时丧失履行能力但不具有规避、抗拒执行等情形的,依法审慎采取惩戒措施,采取灵活执行思路,通过以物抵债、“放水养鱼”等方式,帮助盘活企业资产,力促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同时,各地法院还注重指导帮扶诚实守信自律企业及时申请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获发展生机——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出台信用修复实施细则,对于中小微企业类被执行人,有意愿履行但短期内缺乏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纠正失信行为,以帮助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项目审批、金融借贷、招标投标等方面修复信用,为债务后续履行保留了“双赢可能”;铜陵市法院系统采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信用修复”、“给予纳失宽限期”、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等方式方法助力19家企业复工复产;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发改委对713家次企业开展失信修复,经甄别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根据具体案情,将313家次企业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助力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6月1日至30日,全省法院信用修复涉执企业案件3779例,出具信用恢复证明155例,进一步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在连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年、推进年、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安徽高院今年又开展落实“五项重点工作”部署之“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年活动。
随着气温持续攀升,夏季行动也越发火热,执行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再掀“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