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关于央企配资的操作说明

关于央企配资的操作说明

一、资金来源:央企资金

二、配资企业条件:企业必须具有一个亿以上的银行授信,授信内容(1、注明“信用风险敞口”,2、包含商票、信用证低风险授信品种,3、可循环五年,三年也可,三要素缺一不可),企业正常经营,不限行业;

三、配资额度及利息:按1:6配资,不低于6亿,前五年综合利息为年化12%,按年付息,先高后低(第一年含手续费,放款后收取),可延续,最长十五年,自第五年至第十五年,利息为年化5.8%;

四、资金可以放入配资企业账户或者配资企业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五、操作流程:
1、由配资企业提供符合资方要求的银行授信证明,经资方审核通过;
2、资方和配资企业签订贸易合同(根据配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确定,如;大宗贸易、进出口、采购等);
3、基于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配资企业在授信银行开立信用证给资方(具体操作视企业情况而定);
4、资方按1:6配资比例放款至配资企业指定账户(扣除垫付的保证金(若有))

有感兴趣者可与权工委项目部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18501128686
    田先生:15954753002

权工委项目部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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