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接待信访是各级领导的一项重要工作 ——遏制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违法行为

今年4月21日,习近平主席就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完善解决思路和措施,认真处理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同时注意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目前,各级党委和政府,大都安排常务领导主管信访工作,主要领导有信访接待日。

由此可见,信访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应当认真接待好信访,使信访渠道畅通。

但是,至今仍然有很多地方和部门,把上访群众合理的诉求一律拒之门外,问题久拖不决;更有的地方和部门,不积极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反而打击报复信访人,把信访人拘留、判刑。

媒体也不断报道出来,一些信访人被拘留,被判刑得消息。

之所以会出现此种情况,是因为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国家工作人员处罚过轻导致的。

尽管各地都有不同程度违反《信访条例》的国家工作人员,但是,至今笔者也没有发现一例因为违反《信访条例》而受行政处分的单位和个人。

笔者认为,如果要从根本上遏制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行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的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对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官员和部门从严制裁,把接受信访人对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举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对于拘留和判刑上访人多的地方,从中找出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典型。

如果不能遏制遏制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行为,党和国家有关信访的纪律、法规都难以落实,信访的突出问题和突发问题就会越来越多。

ysh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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