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使得一批妨碍公平准入、影响公平竞争、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壁垒得到了有力纠正。但是,仍存在一些有违公平准入、公正监管原则的做法和行为,为了回避整治,有的干预行为越来越隐蔽,甚至出现了新的形式,构成了制约市场循环的堵点,也导致了产能重复扩张和资源浪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实施办法,具体梳理形成66项审查标准,明确了“红线底线”,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工作抓手。《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破除壁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是靠地方保护得来的,而是要进一步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从而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而推动发展。贯彻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需要强化综合治理。
首先要压实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推动修订废止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其次是完善标本兼治的配套制度建设。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加快完善财税、统计制度以及绩效考核、招标投标相关体制机制,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才能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第三是对于各种市场壁垒形成清理破除的高压态势。要更加广泛征集线索,建立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和曝光负面典型,形成监督地方自查自改、跨部门跨地区联动执法协作、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治理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打破市场壁垒的及时性与精准性。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