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接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 大力支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海关总署推出12条重点措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

近日,海关总署在职责范围内,出台了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12条重点措施,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个方面,更好地服务于京津冀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海关总署推出的重点措施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主动对接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强化三地海关间的监管协作,大力支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一是促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京津冀三地海关协同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区域内航空口岸、铁路场站试点“直提直装”创新模式,支持区域性“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三地空港智慧口岸建设和数字化转型,深化三地智慧港口建设,助力京津冀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

二是促进提升惠企服务水平。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和服务力度,帮扶企业充分利用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减让政策享惠进出口,强化海关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引导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大力促进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助力北京会展资源与天津国家会展中心等资源互补互促等。

三是促进提升京津冀区域海关监管服务协作水平。牢牢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服务重点产业、央企总部疏解项目,形成海关监管政策和承接政策“无感切换”,汇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合力。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构建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着力打造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新优势。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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