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四部门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措施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通知明确清理范围涵盖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部分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废止、修订,确保“应清尽清”。通知要求坚决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妨碍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障碍和隐性壁垒,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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