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违法扣押、查封行为,这些类型的涉案民企财产不予扣押和查封!

近年来,“保护民企”这个话题成为了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这里所说的“保护民企”主要是指的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一旦这两方面遭到侵犯,这个民营企业将会面临着很大的风险,甚至有可能直接破产或者倒闭!而很多与民营企业有关的案件,也都是这两方面受到侵犯,导致很多民营企业家怨声载道,无心再继续经营企业!

在这些行为中,令民营企业家们最担心的就是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企业财产等一些强制措施。企业财产或则个人合法财产是一个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的命根子。企业没有了财产就无法正常运转。一旦无法正常运转也就离破产不远了!这不是一个企业或者两个企业的事,这是关乎整个民营经济未来的事,所以国家对这方面进行了大力整顿。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在会上曾表示依法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这些强制性措施。需要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一般应当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对于处于审判阶段的企业经营者,应慎用有关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从张副院长的这些讲话中可以听出一些重要的信号!

已经有59岁的马光辉,是甘肃人,在年轻时非常喜欢淘金!在27年前的一天,马光辉曾通过淘金的方式获得了一批黄金,大概有7800多克。经过再三考虑后,马光辉决定联系银行,把这些获得的黄金出售给银行。但是在联系银行的途中,在经过青海省西宁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个意外。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马东辉被青海省公安厅相关人员抓获!在被青海省公安厅羁押了6个月后,马东辉才被释放了!但是令人气愤的是,马东辉通过淘金的方式获得的7800多克黄金却被青海省公安厅无缘无故给扣押起来了,直到马东辉被释放后都没有归还!马光辉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向青海省公安厅申请刑事赔偿。2020年11月25日,青海省公安厅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请求无确实充分证据,且赔偿请求已超过时效,决定不予赔偿。随后,马光辉向公安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义务机关退还涉案黄金。22日上午,马光辉接到公安部的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责令青海省公安厅在收到决定书60日之内返还黄金5183克。以上案例告诉我们,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查封的,也不是说只要企业涉案,那么该企业所有的财产都是“非法财产”!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指出,无论在抓获时嫌疑人是否违法,在解除对嫌疑人的收容审查后,继续扣押嫌疑人的物品,就属于违法扣押。对于类似问题,国家曾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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