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第七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近日,司法部遴选了第七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5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案例均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不同情形作出变更决定,体现了行政复议高效监督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作用。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不仅审查合法性,也要审查合理性,比如案例4“某公司不服云南省某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没有充分考虑申请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积极整改的态度、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处罚幅度不适当。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律框架内对处罚幅度进行了合理调整,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基本依据。比如案例5“李某不服江苏省某市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履职答复行政复议案”,行政机关在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未适用法律依据而是直接适用了工作规范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变更决定直接对该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比如案例3“杨某不服北京市某市辖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机关发现申请人长期遭受家暴伤害,在被家暴过程中反击,其情节虽然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属情节特别轻微,依法应适用不予处罚的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时未考虑到上述情节,属于未正确适用依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对申请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变更决定,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的,适用变更程序直接作出新的行政行为,避免行政行为重启给申请人带来维权成本增加,体现了行政复议高效便捷的原则。比如案例2“某公司不服四川省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约金支付决定行政复议案”,被申请人未能准确查明项目投产建成和违约金计算起始时间,认定事实不清,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直接确定新的违约金数额,更好地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比如案例1“赖某不服福建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被申请人因认为申请人不符合“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明申请人因公外出培训后需返回公司值岗的事实,直接认定申请人属于工伤,让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济,推动工伤保险制度效能充分彰显。

第七批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1. 赖某不服福建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
2.某公司不服四川省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违约金支付决定行政复议案
3.杨某不服北京市某市辖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4.某公司不服云南省某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5.李某不服江苏省某市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履职答复行政复议案


权工委融媒信息部副主任
中政营商环境网副总编辑
  侯瑞岭整理供稿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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